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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2017年1月1日起,老百姓买盐的时候就会发现,盐价不再统一。近日,《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全部放开,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届时,我省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价格放开前,各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相关规定。
省物价局要求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食盐调度和配送工作,建立并完善食盐储备制度,切实保障食盐市场特别是普通食盐的安全稳定供应,做到不断供、不脱销。
同时,各地则要按照国家和省盐业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做好改革前后政策衔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食盐市场价格监测分析,注重研判预警。当食盐价格水平出现异常波动时,根据《安徽省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暂行办法》(皖政〔2005〕127号)规定,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普通食盐价格。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还会加强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串通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依法予以公开曝光,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余佼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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