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文都老夫子 于 2017-3-12 07:03 编辑
诗歌写作的意与形
一首诗歌,其作者总要表达点什么,或自然之美,或人生感怀,或社会家国,或喜或怒或悲,或昂扬或颓废……作者想要表达的,即为意。
任何意的表达都要借助一定的形,多少字,多少句,可对仗,可押韵等等。
就意与形的关系而言,我一向主张意为先,形服从服务于意,坚决摒弃有形无意的空洞呆滞之作。
很明显,就个人写作风格而言,我倾向于新诗。
古典诗中有大量格律要求甚严意味深长传诵至今的名篇力作,今天亦有不少诗人仍保持着这种写作方式,我尊重他们的劳动他们的选择及成就。
但不可否认的是,格律声韵方面的苛刻要求必然会影响情感的自由表达,导致诗歌写作的僵化空洞,最终让诗歌失去应有的生命力。
我有些诗歌为五言四句或七言四句,有文友指出我的诗事有违格律诗的规范要求。其实,这只是字句巧合而已,我并不认为我写的是格律诗,为避嫌疑,我曾直接标注:陶氏不律诗。
新诗也可五言、七言,我不愿让律韵束缚我的情感思想,那样不符合我的写作习惯,写起来别扭难受。
我诗歌写作少入道迟水平低,按理说是没资格谈论诗文的。不久前去安庆,路过独秀园,我看见了《新青年》石刻,很自然的想到了新文化运动,想到了新诗的兴起,于是,就诗歌写作问题在各位大家面前班门弄斧起来。
这或许是小文人的一个通病。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