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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远方的她 于 2017-3-15 15:24 编辑
全省将有130万高龄老年人和25万困难老年人获得补贴。
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2017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明确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目前,省财政投入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亿元已经预拨到位。
根据新的办法,我省将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具体来说,我省将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按照不低于30%的覆盖面,根据其困难程度和失能程度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其中失能失智老年人覆盖面不低于60%。
预计全省将有130万高龄老年人和25万困难老年人获得补贴。
其中,高龄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养老服务补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根据新办法,我省将分类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
在城区,打造二十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按照不低于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强力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城区居家养老将分级设立三个中心:县区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以及社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而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同时大力推动发展社区嵌入式中小型养老机构。
新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并按照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
各级政府还将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根据新办法,我省将大力推进医养结合。
对医疗机构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养老机构、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将按照养老机构相关扶持政策给予支持;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护理站给予补助。到年底,力争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比例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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