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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9: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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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理性地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
我觉得我们目前从媒体及朋友圈一些评论上得知的东西,可能对于"辱母杀人案“的了解并不是十分的深入。
按照某些媒体的报道,于欢因为母亲被辱,冲冠一怒,手刃数人,并导致罪魁祸首死亡。从我个人的情感和道义上来讲,杀得好!
但,杀得好,并不等同于杀得对。刑法摆在那里,法律是冰冷的,是无情的,它注重的是证据和法理。
按照媒体及于欢母亲员工的描述,罪魁祸首杜黑罪不至死,再说,即使罪该万死,审判他死刑的应该是法院,执行者也应该是国家暴力机关,而不是于欢个人。
”正当防卫“的界定有很严格的标准,我个人认为于欢无罪的推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情感和道德左右不了冰冷的法律,法律的威慑性和无情性就表现在这里。
”南京扶人案“已经告诉了我们”司法公正并不能靠主观臆断“,如果这次让于欢无罪了,那么不久的将来,就会有千千万万个于欢站出来,债务人只要稍稍预谋一下就可以将债权人杀掉而无罪,这才是最为可怕的地方。
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无论高贵还是贫穷。
每一个人的生命权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除了天灾和意外,除了法理范围内的正当防卫,除了他自己、法院及战争外,任何人没有权力去剥夺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权。
我们呼唤司法”公正、公平、公开“,呼唤依法治国,呼唤国民的尊严,更应该冷静下来好好想想,而不是人云亦云,道听途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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