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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方、 于 2017-4-7 14:22 编辑
由桐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邱俊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日前已依法判决,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被告人邱俊斌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10万元。
邱俊斌,案发时任桐城市涉农企业联合会会长。2015年8月3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桐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此前公开报道显示:嫌疑人邱俊斌在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其担任的涉农企业联合会会长的身份,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为诱惑,向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出具凭据,承诺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依据《刑法》第176条之规定,已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至案发前,被吸储对象达200余人,吸储金额达8000余万元。同时,将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以1.8%至2.2%不等的月利率以个人或涉农企业联合会名义出借给80余家企业和个人。
邱俊斌还利用曾任惠农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之便,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情况下,利用惠农担保公司为涉农企业联合会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担保。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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