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慢慢 于 2017-5-24 09:51 编辑
汪小兵,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您反映的青草镇大沙河中楼段非法采砂严重的留言我们已收悉。据了解在5月12日桐城市水政监察大队陪同安庆市水政监察支队与青草镇政府、水利站曾前往青草镇大沙河现场了解、勘察相关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您反映有人在大沙河中楼村李湘段非法采砂情况基本属实。据调查,大沙河中楼段全长6千米,其中有近3千米河道实施切滩工程,切滩段河床过洪后有一定的砂石淤积。前期有村民汪伯祥夫妇在中楼村李湘段主河槽内人工畚箕挑运砂石(未动用机械作业),经过青草镇政府和水利站多次对其批评教育,向其宣传相关水法律法规,已基本停采。据现场调查发现入河道口砌体封堵砌体外约有半立方米砂堆,为该村村民汪桂元(近70岁,五保户)近日挑运。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当地政府不制止,无人管理情况不实。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2015年4月7日以桐政办秘[2015]57号下发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由青草镇政府成立组织,具体负责大沙河青草段河道日常管理工作。为认真落实会议纪要精神,加强大沙河青草段河道日常管理工作,桐城市水利局已要求青草镇政府采用浆砌隔离墙封堵下河采砂的所有道口。并于2017年3月2日以桐水政[2017]22号“关于加强河湖及堤防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到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知中明确了“认真落实境内内河河道采砂‘禁采’责任,强化河道堤防日常监督管理,对境内堤防非法采砂入河道口予以封堵,加强巡查和打击力度”等提出明确要求。经现场察看:青草镇政府已经封堵了中楼境内全部5条入河道口。平时我市水政监察大队采取不定期方式对大沙河等河道进行巡查,发现水事违法案件及时处理。今年来尽对青草镇开展巡查5次,查处2辆装运非法砂石的车辆,现已结案。自2010年6月大沙河实行全面禁采以来,通过加强宣传水法律法规教育,汛期封堵入河道口,加强执法巡查,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等措施,大沙河内机械作业非法开采砂石已经杜绝,偶尔有少量人工挑运偷采砂石行为难以杜绝。 另外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关于刑罚问题,涉及具体刑事案件部分,应由公检法相关部门行使职能。 鉴于此,您反映有人在大沙河中楼村李湘段河道内采砂情况基本属实,但无人管理情况不实。 为进一步加强大沙河河道日常管理工作,我们将继续敦促青草镇政府认真落实桐政办秘[2015]57号会议纪要精神,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河道堤防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市水政监察大队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增加执法巡查频次,加大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力度,确保河道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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