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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们应尽的法定义务。桐城市双港镇一对已至耄耋之年的老人,辛苦养育5个子女,晚年生活却没有了着落。桐城市人民法院双港法庭经多次调解无果后,依法判决五名子女每人每年支付老人赡养费2400元。
彭某、李某是双港镇青城村一对老夫妻,均已超过80岁,两人育有5名子女,业已成家。近些年,五子女在彭某的赡养问题上相互推诿,不尽义务。彭某夫妇年迈已无劳动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每月仅靠300元老年补贴艰难度日。两人多次请求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遂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五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承办法官在接到此案后,多次前往青城村了解案情,召集五名子女进行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一直没能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考虑两原告年事已高,且此案在农村具有代表性,该案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在双港镇青城村村委会开庭进行了审理。为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双港法庭判决五子女每人每年各支付彭某夫妇赡养费2400元。
承办法官提示: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一些农村地区仍存有“儿子养老”的错误观念,实际上女儿即使出嫁仍需赡养父母。同时,作为成年子女,不得对赡养义务附加任何条件。将赡养和分家产等问题联系在一起,分不到父母财产的子女即不履行赡养义务,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严娅 黄青 记者 徐张苗)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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