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 城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桐价〔2017〕3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调整中华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桐城中华职业学校:
你校《关于请求调整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价格机制改革趋势以及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经成本监审,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职业高中班:学费1980元/生·学期,住宿费250元/生·学期。(包括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机械加工技术专业、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幼师(学前教育)专业、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玉雕)专业、体育专业、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涉农)专业、汽车制造与检修专业、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
二、你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0〕222号)规定执行。代收代管费用包括教材资料费等费用,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你校向学生收取代收代管费用,应事先向市物价局备案并公示。
三、你校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及学校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主动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批复从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执行期内,如国家、省民办教育价格管理政策发生变化,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