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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管理委员会、直管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排查整治校园电气火灾隐患,根据桐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桐安全〔2017〕24号)精神及9月26日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并消除校园电器及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和问题,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市校园消防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配电房、计算机房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1、电气设施设备和管理情况。检查本单位上述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和“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本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检查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及管理档案。
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检查是否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教育课程,是否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开展用电、用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否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3、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情况。有门面房等出租的学校,是否对出租户的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进行督促检查。有校外住宿生的学校是否建立定期实地检查和安全教育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电气火灾整治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排查,强化整治。要加深入持久开展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学生校外住宿地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要书面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板报、专栏以及微信、QQ群等多种途径,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用电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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