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城市教育局出台《桐城市中小学部分违规行为问责处理办法》,重拳整治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行为。
《办法》规定,桐城市域内中职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兼职,利用工作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介绍生源等行为,并从中获利的,均视为从事有偿家教;对学校及教职工推销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目录之外课程教科书及教辅资料,和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含电子产品等)均视为违规征订教辅资料。
《办法》强调,学校及教职工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一经查实,一律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所得,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调离原校、调离教师岗位直至开除的处理。受到处分的当事人,当年师德考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教师资格暂缓注册,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办法》还提出,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擅自扩大办学范围、改变办学层次、类别,违规面向中小学扩大范围招生、开办补习班或为违规补课提供场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清退违规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当年年检不合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朱泽卫记者聂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