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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山旅书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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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7 1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旅书札》(三)



“我们的马都满载装备而行,一开始半英里长的平坦草地,“吉姆”放马慢行,然后他一拍马臀追了上来,以优雅的态度开始与我交谈,我很快就忘了他的外貌,一谈就超过三小时,没有留意山旅途中所经历的无数次涉水、窄径单行、突然的上坡下坡,以及其他的许多小事。这趟旅行是对“公园”与林问的小空地、对湖泊与溪流、对重重叠叠的山峦的一连串感叹与惊喜,这种感觉在我们翻越了一座一万一千英尺高的边山,看到朗斯峰裂开的尖峰时,沸腾到顶点。在这里,它看起来更宏伟、更令人敬畏。西斜的太阳,每小时都为它添加不同的美色。黑松映着柠檬色的天空,灰色的山巅染上了霞红,而烟云似幻的深壑则是深不见底的蓝,金光闪烁地奔流涌人万丈深谷,周遭的一切是绝对的纯净,偶尔近处的河棉与白杨炫耀着它们的红与金,使松树的幽蓝更加浓郁,潺潺的溪水镶上了冰柱,飒飒的强风在松顶吹袭一不似低地沙沙的叹吟,而是高处孤绝冰冻的怒吼te。离开埃斯特斯公园枯黄的草地,我们走上一条崖上有松柏倒悬的深谷边的小径,爬上一座长满松树的陡坡,下行到一个小山谷;这里盖满了被太阳晒干的细草,约有十八英寸高,四周高山矗立,它最深的洞是一潭长满了野百合的湖水,真是名副其实的“百合湖”。啊!湖水沉睡之时,美如魔幻,“那边”黑松倒映在静止不动的浅金里,“这边”百合的白玉杯与深绿的叶子却娇懒地躺在一带暗紫的湖水中!

从这里开始,我们上升进入闪着幽暗紫光的大松林,松林围绕着群山直到大约一万一千英尺。在清冷孤寂的广大松林深处,我们瞥见了金气烟涌的玫瑰红山头,不是在“极遥远的地方”,而是近在咫尺,更显示出它的宏壮——而且,穿过远处紫色深谷的裂口,可以瞥见无垠的平野完美地躺在夕阳下,那片棕色的广大土地,好似迷蒙的金波,不停地在日落时的大海中翻腾。

我们在幽暗的光线中继续经由一条林中标出的陡峭小径上行,我全副精力都放在避免被岔出的树枝拖下马,或是不让毛毯像其他人一样,被尖利如)9的枯枝干扯破,这些枝干几乎把小径盖得无处可行。马匹几乎喘不过气来,每隔几码就要停一下,除了我以外,其他人都下马徒步。这个阴暗、浓密、古老、寂静的森林,让我生出无限敬畏。这样的傍晚,除了枝叶在微风中的抖动声、腐枝断落声,以及松顶似近处水瀑的细吟声之外,一片幽静,所有这些宁静的声响营造出一种“怪异”及“不同于苦痛”的悲怆气氛。伐木者的刀斧从没有在此挥落过。树木在过了生长期后。依然挺立,然后死亡光秃,直到强劲的山风把它们横倒。越往上走,松树越小也越稀疏,最后一批挣扎而出的树,像是经历了战火的摧残。过了林木生长线后,稍高处有一处朝西南倾斜的草坡,坡下是一条夹着冰块与小冰柱潺潺流下的溪流;那里矗立着一堆美丽的银衫,而那就是我们的营地这里的树都很矮小,但如此独特的排列,让人禁不住要问,是哪双艺术家的手栽植了它们,把它们散落在这里,聚集在那儿,又把它们的细枝干修剪得穿向天堂。自此以后,每当我忆起令人惊叹的景色,由这个营地望出去的景致就会出现在我眼前。向东望去,峡谷开向远处的平野,然后消失在紫灰的雾色中。山脉由松树围绕的底部绵延升起,或孤独地展现出它们的灰色山头;离我们三千英尺之上,是朗斯峰高秃的灰岩,它沐浴在红色阳光下的巨崖,久久留在我们的眼中。靠近我们,山顶有凹洞的一面,由于它的高度,终年积雪。很快地,夕阳剩下了余晖,在它消失之前,一轮半月出现在天际,月光穿透银蓝的松针射向背后的白雪,把一切变成了仙境。P077

太阳升起前很久,天就已经亮了,亮起一派清纯的柠檬黄。其他人都在照顾马匹,年轻学生中的一人跑来告诉我,得尽快赶往斜坡下,因为“吉姆”说从未看过如此的日出。从头顶冷灰的峰巅,从终年的积雪上,从银色的松树间,穿越一层层深紫的山脉,我们看到静止的平野,一片蓝灰,好似晨光中的海洋推向远处的地平线。突然,先是一缕炫光,再迅速扩大成一枚耀目的球体,太阳滚出了灰色的地平线,光彩夺目犹如宇宙初创。“吉姆”本能而恭敬地取下帽子,赞叹道:“我相信上帝的存在!”我感觉自己像是拜火教徒,有股非礼拜不可的冲动。平野的灰变成了紫,天空是一片玫瑰红的光彩,上面浮着深红的云丝;诡异的山峰像红宝石般闪烁着,天与地初创。当然,“最高的居所不在人手所造的寺庙!”整整一小时,那些平野就像是海洋,倾泻一片无垠的紫,轻拂过峭壁、岩石和隆起的土地。P080

抵达“v字标记的地方”(岩石真正的门),发现我们身处刀一般的山脊上,也就是朗斯峰的背脊,只有几英尺宽,盖满了巨岩及碎石,一边陡直下斜,一块块的雪地绵延三千英尺,把低处装点成一幅美丽的图画,其中包括一面漾着透绿水光的湖泊。稍远处,还有些湖泊藏在浓密的松林间;那儿耸立着峰巅,大约有五百英尺是光滑看似不可攀的巨岩。穿过“V 字标记的地方”,我们仰望峰顶几乎不能攀登的一面,它由巨石和形状不规则的大小“残砾”所组成,由这些岩石的缝隙中,可以看见红色花岗岩宽阔光滑的石纹,看起来它们像是举着顶上的那块巨岩。通常我不喜欢鸟瞰或综观全景,不过,现在虽然是从山上望去,所见也非全景Q:》没比我们矮多少的山脊,一层又一层地隆起,纯净安宁,绵延铺展至视野之外,或而断裂成冰雪覆盖的深壑,或而隆起成冷硬贫瘠的灰色高峰,刺向蔚蓝的天空,绵延不断,直到最远的山头变成银白的雪峰。还有美丽的湖泊,倒映深色的松林,峡谷中黑蓝的松柏浓郁连绵,白雪刮割的山尖、冷漠的高地,衬托出蓊郁水秀的迷人的夏末公园。“北公园”融入远处的蓝雾,“中公园”要到下一季才开放。埃斯特斯公园向阳的山坡,迂回蜿蜒,消失在大分水岭雪封的山脊中,而大分水岭明亮的河水朝大西洋及太平洋寻找它们的出路。山下远处,一连串闪闪的晶亮显示大湍的所在,它流经神秘的科罗拉多,带着满腔的疑问,迷失在太平洋的潮水中;近处源于融雪的汤普森河,夹着冰雪,奋勇地开始它流向墨西哥湾的旅程。大自然十分放纵地以宏大、孤独、崇高、美丽、无量的声音感叹道:“上帝,你衷心顾念、不时探访的人类,究竟是什么?”P081

从这里开始,视野就比在“V字标记的地方”更加美得惊人。我们脚下的峭壁之下,有一面林木环抱的可爱湖泊,清澈的圣佛兰河和一些不知名的溪流由此起源。我在想,它们清冷的河水畅流在土地上,之所以会变得浑浊不明,或许是由于炎阳的曝晒吧。这些流水最后聚流成大洋河,拍打远处岛屿的岸滩,提供水源,使它们适于人居。一层又一层的白雪山脊延展到天边,冷漠地包围美丽的“中公园”。大约一百英里外的派克峰,高举着它大而不成形的山峰,成为南科罗拉多的地标。雪原、雪痕、雪道,孤零零的雪,大片的雪,洁白而令人目眩的雪,在所有山脉的紫松袍之上,发出晶莹剔透的闪光;而在一望无际的东方,是无垠的灰绿大平野。在它们龟裂的地面背后,到处都是巨大的山。从这以后,只需一眼,就能望出三百英里——往西、往北、往南,都是一万、一万一千、一万两千、一万三千英尺的高山,而主峰群如朗斯峰、格雷峰、派克峰都有几近勃朗峰的高度!在大平野上,我们以河棉树丛为指标寻找河流的踪迹,直到发现远处的普拉特河。横亘在我们与普拉特河之间,是壮丽的山脉、峡谷及湖泊,沉睡在令人销魂的深浓蓝紫的山光水影中。

爬绕过一块突出的岩石之后,我看到让我头晕目眩的最终目的——朗斯峰峰巅的真面目——一——块表面光滑绽裂的粉红色巨岩,陡峭垂直,几乎不可攀登,真不愧为“美洲的马特洪峰”P084

在峰顶,视野是无与伦比的,一眼可看尽我们一路上来所享受的美景。终于能站在这落基山脉孤独的风暴裂口、北美洲大陆的脊柱顶上,看着两大洋水流的起源,实在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超越爱与恨。以及感情的风暴,宁静存在永恒的瘫静中,和风缓缓吹动,沐浴在鲜明的蓝空,和平降临到这山巅晴朗的日子里,如同世外桃源:

无雨、无冰、无雪,

也无风暴之地。P085

马已配鞍,年轻人准备好要出发,可是“吉姆”平静地说道:“现在,先生们,我需要一夜好眠,我们今晚不离开这里。”我相信他们很高兴他如此决定,因为其中一个已快“完蛋了”。我回到我松帘后的床,把身子紧紧裹上毯子,很快就入睡了。当我醒来时,月亮高挂在天上,月光穿透银色的枝条,照耀着身后白雪覆盖的深渊,苍白又光秃的顶峰耸立在上,松木火堆在冷静的空气中像营火般熊熊燃起。我的脚冰冷得让我无法再入睡,于是我卷起一些毛毯垫在背后,在火边坐了两小时。那真是奇妙又不可思议的美丽经验。学生们睡在不远处,脚对着火。“铃”躺在我身侧,漂亮的头枕在我手臂上,而他的主人则坐着抽烟,火光照亮了他英俊的侧脸,除了我们谈话的声音,以及松木结经燃烧偶尔爆裂出的响声之外,山里万籁俱寂。我远处家乡挚爱的星星就在头顶,北斗星及北极星散发着它们永恒的光;金牛星是我前所未见的硕大,而“猎户星座皮带上的”耀眼闪亮。只有一次,因为某种野兽接近营地,“铃”一跃而起,由我身边消失;拴在溪边的马匹挣断了系绳,踢跳着朝火堆奔来,整整花了半小时才抓住它们,使它们安静下来,重新拴好。“吉姆”,我总是小心翼翼地称呼他为纽金特先生,讲了一些他少年时候的故事,非常遗憾,他必须过着这种不讲法律的亡命生涯。他的语调哽咽,泪水滚下他的脸颊。我不知道是他不由自主,还是他罪恶的灵魂被这极端的寂静、美景,以及对幼年的回忆所搅动?

我们在第二天的中午抵达埃斯特斯公园。我没有再去尝试更顺利的攀登顶峰,也绝不愿以世界上其他地方的登山经验,来换取对这美丽无瑕与极端壮丽的回忆。昨天顶峰降了雪,接下来的八个月,就再也没有通路可攻顶了。P088

可是,我还是没有回答那个自然会提出的问题——“埃斯特斯公园到底是什么样子?”①在这些令人惊叹的独特山脉之中,有数以百计的高地山谷,有大有小,高度由六千英尺到一万一千英尺。其中最重要的几个是:被怀有敌意的印第安人占据的北公园,以温泉及鳟鱼出名的中公园,矿藏丰富的南公园,以及圣路易公园。南公园一万英尺高,有绵延七十英里的草原,水草皆丰,但冬天因雪封几近关闭。不过山脉中到处是数不清的公园,大多数没有命名,还有一些被狩猎者加了绰号,作为他们暂时的游乐地。这些公园散落在色彩鲜艳的山麓,那儿有野花遍地的草坡,艺术化地缀着一丛丛的树木,直延伸 到满是虹鳟鱼的急流边;又或者这软草伸向深郁的森林,其上便矗立着宏伟的雪峰。有些是狭长的草地,在小溪边蔓延一英里长,溪里有海狸筑成的水坝与水潭。许许多多的这类别有洞天之地,只有在溪床中骑行一阵,或是在狭谷中爬寻一番才能抵达。这些公园是数不清的野兽觅食之地,而其中一些,比如离此三英里的一座公园,便被麋鹿选为蛻角之地,至少有一平方英里的草地被麋鹿蛻下来的角所盖满。

埃斯特斯公园集各种美色于一身。忘了吧!英国中部诸郡。公园森林环绕,高达九千、一万一千、一万四千英尺的群山是它的围栏;居舍由两座岩峰守卫着唯一的通道,安妮女王式大庄院是以苍穹为盖的一间漏风的小木屋。公园形状极不规则,鲜有平坦的草地,集合了许多斜坡或沼泽地,有十八英里长,但不超过两英里宽。大汤普森河是一条明朗而内有鳟鱼的急流,起源于几英里外的高处,朗斯峰的冰雪是它的源头,经过各式各样的转折,时而消失,时而出现,匆匆擦过草地,奔过诗意的山涧,在寂静的长夜,发出悦耳的低吟。偶尔,草地会呈现如此平坦的面貌,树木是如此艺术化地聚集在一起,湖泊是如此美丽的前景,倒悬的瀑布赐予人如画的感觉,以至于我几乎气愤于大自然与人工的艺术竟是如此相似。不过,几百英尺外,大自然又回到它令人惊叹、不可亲近、无与伦比的独特,让我们不由自主又虔敬地想起造物主。宏伟壮丽。而非柔美,是埃斯特斯公园的特色。起先柔软的草地,很快就消失在阴暗的原始林中,玫瑰红的岩峰以及大自然安排的大岩堆,营造出一种狂野的气氛。溪流消失在几不可达的阴森黑暗的深谷中;每一座山谷都落入神秘虚无的领域;在我们与大平野之间,耸立着七座大山脉幽郁的屏障,而公园的南端则是一万四千七百英尺(约四千四百八十米)高的朗斯峰,它光秃斑驳的头顶终年遭受风雪的肆虐。公园最低处有七千五百英尺(约二千二百八十六米)高;不过中午太阳还是十分热,而夏天每个晚上水银柱都几近冰点。此地降雪很多,但是一部分由于强风把雪吹入深谷,一部分由于冬季温暖的阳光,公园从没被雪封住过,许多牛羊冬季是在户外度过的,吃着太阳炙晒的甜美青草,其中格兰马草①最值钱。这里的土壤就像附近的土地一样,是灰色粗糙的岩尘,可能是环绕四周的山脉风蚀所造成。它不能留住水,不论什么样的气候,都不会湿润。这里也不融雪。白雪很快就蒸发,奇迹似的消失。燕麦可以生长但不结穗,长到很高时,就割下留存,作为冬天的草料。马铃薯产量丰富,不过不大,但品质极好,含粉量高。艾文斯没有试种过其他的作物,也许多汁的蔬菜需要大量灌溉。野花美丽无比,到处都是,但集中在七八月绽放,在我抵达之前,花季就已结束,最近飘了些雪花把它们全了结了。由一个冬季到另一个冬季的时间很短,全年生长绽开的花朵被紧缩成两个月。有蒲公英、金凤花、飞燕草、蓝铃花、紫罗兰、玫瑰、蓝龙胆、耧斗菜、元蔘,以及其他五十多种花,以蓝黄色为主。这些花朵在每天早晨清冷的空气中挺立,早在正午之前它们就已凝视着青草,俯身探看溪水,让阳光伴着它们短暂的生命。至于蕨类,在找了很久之后,我只找到了孢囊蕨及穗状蕨,不过我听说有人找到过鹰钩蕨。蛇及蚊子不在这里出现。直接来自热带的人不喜欢这里千篇一律的树叶;事实上,根本不能算是树叶,在这个高度,所谓的树都是松柏科,只有针叶。有些地方会出现一堆细长的白杨,叶子会变成柠檬黄,沿着溪畔有野樱桃、爬藤、玫瑰,它们不同系列的深红色,把深涧点缀得明亮起来。松树不论高度或树径都不壮观,颜色墨绿,虽然它们有时独生单长,但也有可能群聚,一旦它们丛集在山边浓密处,就会幽暗得近呈黑色。树木生长线约在一万一千英尺,清晰可辨。其中最吸引我的是银杉,与所谓的香杉种类很相近,形状与颜色都很漂亮。每当我看到它时,心里总是很舒坦,经常各处寻找它的踪影。银杉的针叶看上去仿佛洒上了银蓝色的粉,或是青灰色的霜,在正午融化后留在上面。不管怎样,简直不能使人相信它的美是永恒的,不畏炎夏也不畏寒冬。这里最普遍的树种是罗汉松,但都长得不够高大,当然无法与内华达山脉的红桧评比,更不能与加州杉相提并论。P094

这里真是地球上最令人惊奇的地方。啊,真希望我能用笔把它画下来!从我的床上看镜湖,在还不太能辨物的曙光下,它完全静止,呈现铅紫色。然后突然倒映出山巅,先是鲜橘色,再变成红,使四周的晨光转深。每天早晨都是一幅新景色。当晨曦不再“笼罩山间”时,山巅的倒影渐渐淡去,松树出现在湖中,像是实体,光彩一直向下延伸,一层红光温暖了公园清明的景致,灰白的霜,晶莹透亮,头戴羽冠的蓝鸟在缀着水珠的草上优雅跳跃。此地的庄严及美丽一天比一天更令我印象深刻。就像现在我穿过木屋,高山长长的影子落在草地上,它的形状与颜色又有了新的意义,让我几乎误认为自己身在夏威夷;我无法再继续写日落的光彩了,只能坐到一块岩石上,看着深谷中渐浓的蓝影,山巅一个接一个染上了玫瑰红,然后突然消退成惨灰,使人敬畏的朗斯峰最后才消失。然后是夕阳的余辉,东边的橘红与柠檬黄渐转为灰色,接着远处水平线上的灰色慢慢褪成冷蓝的色调,蓝色上方是一道宽暖的红,上边有一条玫瑰红的缀饰花边;再上去挂着一轮冷月。这是“每天傍晚的奇迹”,就像镜湖中的火红山巅是早晨的奇迹一样。这景色也许并不可爱,但就像大风暴般,具有强烈的动人心弦的特性。P101


吴砺


201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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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砺,桐城人,生于1963年,1979年就读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系。大学毕业后在中国科学院从事科研工作,1997年曾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任访问学者,其后在硅谷工作。回国后一直在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已申请了五百多项国内外专利,并于2004年由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过第一本散文集《西海岸之》。2011年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散文集《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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