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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深夜,在烟汕线1139公里处一辆大货车发生自燃,火光滔天。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第一时间联合消防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参与灭火,一个多小时后扑灭了大火,事故致挂车车箱及所装货物烧毁,所幸无人员受伤。
当晚11时20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撤完事故现场返程途中,看到一辆挂车自燃,迅速在自燃货车两头摆放锥桶,阻止过往车辆及围观群众进入火灾区,同时,与参与现场救援的消防官兵、辖区派出所民警协作,参与灭火。消防队员利用高压水枪对着起火车箱及物资进行喷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将火扑灭。民警从驾驶员处了解到,挂车自燃后,驾驶员迅速报警并从驾驶室跳下,将挂车车厢与车头分离,然后,将车头开出安全地带。
民警在察看现场过程中发现车厢及物资烧毁,且国道上车辆众多,不易夜间清理现场。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民警站在烧毁车厢及物资周围持手电筒执勤,发现过往车辆到来时,民警晃动手中手电筒让驾驶员提高警惕,再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待天亮时,民警才放下手电筒,仍参与交通疏导中,直到10日下午13时许,事故现场清理完毕,民警们才撤离现场,确保了事发地段国道通行安全。(姚笃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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