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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近日,黄甲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2018年6月6日晚21时许,黄甲所接唐某某电话报警称:“在汪河村龙虎组有人将我拦住。”经查:当晚方某某酒后滋事,无故向途经桐城市牯牛背水库汪河村境内花园桥的鲍某某、唐某某二人索要过桥费,并与该二人发生争执,方某某拽掉鲍某某摩托车挡风罩并阻止唐某某手机拍照,后被唐某某按倒在地制止。附近村民到达现场后,方某某又拉扯鲍某某衣服,并用石头砸坏鲍某某、唐某某摩托车,致鲍某某衣服及两辆摩托车不同程度损坏。6月15日,方某某主动赔偿了唐某某、鲍某某财物损失费用,并取得谅解。
我局依法对寻衅滋事的方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现处罚已执行到位。
来源:安庆桐城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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