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引江济淮工程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收回鲟鱼镇辖区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鲟鱼镇桐江居委会和内江居委会,总面积为84.1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8.29公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面积为55.81公顷。
二、补偿标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按桐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桐政发〔2017〕26号);国有农用地参照同区域集体土地征收标准予以补偿(实际面积以测量后为准)。
三、本次收回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鲟鱼镇人民政府进行权属登记。
特此公告。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