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徽振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对其年产8100万立方厘米工业胶辊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安徽振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100万立方厘米工业胶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为了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8100万立方厘米工业胶辊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桐城市青草镇吉庆居委会青草工业园1号 建设单位:安徽振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安徽振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09日经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桐发改许可[2018]214号文同意备案。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占地面积约5亩,年产工业胶辊8100万立方厘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振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桐城市青草镇吉庆居委会青草工业园1号 联系人:徐士诚13500554658 电 话:1350055465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包河大道交口时代城B座1304室 联系电话:0551-62889123 邮政编码:230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示(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您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满意程度如何? 2、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您认为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本地区环境有什么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即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请简要说明原因。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以发放公众调查表为主要方式调查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您还可以通过邮件、电话、E-mail等方式反映您的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中将明确各类意见的接纳情况,若您有任何意见需要反馈,请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上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馈,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安徽振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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