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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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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贡士

张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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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6 22: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美容美发机构:
根据省、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为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不断提升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重点环节要求,提高美容美发机构的法律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大、中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集镇美容美发店。
(二)重点品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两年公告的不合格烫发、染发类以及面膜类(祛斑、祛痘)化妆品。
(三)重点内容:
1.检查化妆品资质情况。国产化妆品是否为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备案凭证;
2.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化妆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等相关规定;国产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示,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是否存在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行为;是否标示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是否标注质量合格标记;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的说明书上是否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3.检查是否经营使用来源不明的化妆品。
4.检查是否存在自制化妆品行为等。
三、检查方法
随机抽取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的化妆品2-3个,核查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情况,查验化妆品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情况。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自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美容美发机构要及时查找本单位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经营使用化妆品。
(二)严格依法处置。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及时发现和查处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问题,视情分别采取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等相应处置措施。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三)巩固专项检查成果。专项检查期间,将加强与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内容、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例公开予以曝光。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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