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8年8月21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12月底将完成“大棚房”的清理查处工作,并对地方进行抽查核实,对于自查清理工作不彻底的地方,将采取通报、约谈方式督促整改。 两部委表示,“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8月为准备阶段,9-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市、县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和抽查核实。各督察局同步开展专项督察,对地方上报情况进行抽验,筛选典型案件并督察地方严肃查处,对自查清理不彻底、弄虚作假,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地区,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地方整改纠正,并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通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自然资源部:公布14起“大棚房”违法占地案件 今天,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公布了14起“大棚房”违法占地案件。涉及北京、山西、河北等7个省、直辖市。 这14起案件,分别是: 1.北京市昌平区六合成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2.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广积屯村紫薇庄园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3.山西省晋中市丰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建设销售“大棚房”案。 4.北京市大兴区星月湖老年活动中心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5.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一亩田园种植专业合作社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6.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清泰庄园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7.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滨海自然之星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8.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景太庄园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9.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聚鸿庄园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10.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田园牧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玫瑰庄园“大棚房”案。 11.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德波拉果蔬专业合作社违法占地建设百合谷农庄“大棚房”案。 12.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长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13.山东省济南市美尔诺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14.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幸福农庄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截至目前,这14起案件涉及的违法“大棚房”已全部被依法拆除,相关线索已经移交公安和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的责任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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