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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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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花( 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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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8-8-23 09: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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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关注我发的这个帖子,刚才我又去了一趟桐城交警队处理违章的大厅,本想调出我这次“闯红灯”的照片,发上来给大家看看,但是工作人员不让我复制照片,我拿手机对着显示屏拍一下,也不行。作为当事人,我无权复制或着拍照保留证据吗?交警队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幸运的是:我向大厅里当班的警官提出异议后,警官再次调出我“闯红灯”的照片后,认可我的异议,决定:“不扣分、不罚款”,但是要拿我的驾照,在电脑上操作一下。我因不能靠近柜台里的电脑,所以我也不知道她们拿我的驾照,在电脑上干了什么。
其实我开车很小心的,从2008年初次领证至今,十年了,累计安全行车少说也有几十万公里,违章次数屈指可数,除了这一次,从来没有涉嫌过“闯红灯”这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次涉嫌闯红灯,我也很郁闷的。
祝大家高高兴兴出行,开开心心回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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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鸡蛋张本龙 在2018-8-25 20:12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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