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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汪善义等14名被告人分别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5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该案曾于8月2日开庭审理。判决书中认定,汪某等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方式,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故意劫取或毁坏他人财物,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参加聚众斗殴。被告人汪善义为共同实施犯罪与其他被告人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且其在该犯罪组织中起组织、领导作用,应按照该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对其处罚。
此案系桐城市首例公开宣判的涉恶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桐城法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案,既充分彰显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体现了审判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谢莎 徐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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