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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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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桐城市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固化作风建设,建立起长效机制。
出台“逢会必廉”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每次召开的党委(党组)会或党政联席会必须含有一项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议题,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逢会必廉”的组织领导者和带头执行者,各纪检监察组织定期向市纪委监察委报告本地本部门“逢会必廉”工作开展情况,市纪委监察委对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逢会必廉”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和重点抽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
出台系列问责办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桐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工作问责办法》《桐城市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办法》《桐城市秸秆禁烧工作问责办法》《桐城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问责办法》《桐城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办法》等系列问责办法 ,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坚决予以问责,确保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加强制度设计,修订完善容错免责制度,为容错免责划清边界,最大限度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依法作为。
制发《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组织本单位与参加中高考子女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对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子女升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由单位负责人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明纪律,确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强化对教师的教育引导,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不良风气。(桐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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