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张本龙 于 2018-9-26 20:48 编辑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志英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18年9月26日桐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因挂职期满,李志英同志提出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桐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 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志英同志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戴波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18年9月26日桐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因挂职期满,戴波同志提出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桐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 次会议决定:接受戴波同志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2018年9月26日桐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免去:
程巧梅同志的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汪琦同志的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沈梅章同志的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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