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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税务部门公布了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的调查结果,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近9亿。
微编整理了几点重要信息:
一: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二: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三: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四: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问责程序,追究税务机关相关人员未依法履职的责任。
五:税务部门已部署开展影视行业自查自纠,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于行政处罚,拒不纠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昨天,范冰冰在微博上发布致歉信,表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内疚,诚恳道歉。
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
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未来网
责编:云晓露
审核:一苇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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