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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办公室内,一面写有“依法办事,为民解忧”的锦旗被高高挂在了墙上。送来锦旗的当事人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都说法官像杆秤,今天,您这杆秤让我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我很感动,谢谢您”。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姚某,2017年11月2日,年过六旬的姚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在文昌大道附近,不幸被一辆小型轿车撞倒,虽被交警大队认定姚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但姚某腰、腿部受伤,后被评定为伤残九级。姚某将肇事司机章某、车辆所有人某金属结构公司以及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25万余元。桐城法院经过案前调查、庭前调解、开庭审理等程序,最终判决三被告赔偿姚某近20万元。
判决后,承办法官考虑姚某年事已高,后期做康复治疗需要资金,遂再次召集三被告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保险公司及车辆所有公司都表示,接受判决不会上诉,执行款会第一时间给付到位,确保姚某后期治疗顺利进行。执行款给付完毕,姚某就在女儿的陪同下,送来了这面锦旗。(严娅 陈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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