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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人张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加上因琐事与妻子吵架,2019年1月17日晚18时42分许,心烦气躁的他酒后骑电动车路过卅铺某商店门前,见四周无人,将车停下,盗取案板上的猪肉三刀,驾车逃离现场。事发后,商店老板发现被盗,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大关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查阅商店视频监控资料后,兵分两路,一路结合电动车特征 沿途搜索,一路调取天网视频监控。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在卅铺某小区地下停车场找到了案发现场的电动车,经认真比对,与作案人员驾驶的电动车高度相似。顺着充电线,摸到了嫌疑人的住宅。民警立即上前敲门,嫌疑人案发后已不知所踪。就在此时,因迫于警方强大压力,案发两小时后嫌疑人委托其家属将盗窃来的猪肉送到商店,民警对其家属做了大量工作,要求转告张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案发遁形十小时后,张某前往大关派出所投案,交代了其作案全过程,盗窃了商店猪肉三十余斤,价值四百七十余元。经桐城市局批准,张某因盗窃商店财物被行政拘留,对此,张某痛悔不已。在送拘留所的路上,民警对其进行了法治宣传与教育。
来源:安庆桐城公安大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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