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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经报请桐城市公安局批准,桐城交警依法对一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2月22日晚20时10分许,桐城交警二中队民警在桐潜路10公里处开展重点违法查处时,发现一辆灰色双排座小货车形迹可疑后,立即上前将正欲掉头驶离的小型货车拦停。敲开车窗后,民警发现驾驶人胡某面色泛红,且身上散发出酒气。经现场检测,民警发现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进一步查询,民警发现胡某所驾驶的机动车为营运性质的车辆。
2月26日,经报请桐城市公安局批准,民警依法对胡某作出了上述严厉处罚。
来源:桐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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