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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桐城站派出所民警在火车站安检口执勤时,从一位叶姓男子的行李中发展三枚不同的企业印章,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盘查,面对民警的盘问,叶某一口咬定这三个公章是他自己的,民警随后联系公章上所对应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均表示公章一直保存在公司里,未让他人携带外出,面对铁的事实,叶某承认了该三枚印章是其私自伪造。
后经调查,叶某为一销售人员,与上述三家公司都有业务往来,经常到外地参加招标、签约等活动,为了方便自己与他人签订合同,私自伪造三家公司印章,方便自己随时取用。目前,叶某因伪造企业印章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伍日的处罚,已送拘留所执行。
来源:中国桐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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