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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砂石土市场管理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加工销售砂石土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开采加工销售砂石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全面清查砂石土来源。所有从事开采、加工、销售砂石土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砂石土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予以关停和取缔。
(二)全面清查重点工程取土区。所有重点工程取土区必须取得合法批准手续,并按批准的范围进行开采,否则,一律依法查处。
(三)全面清查加工销售堆放砂石土场所。所有加工销售堆放砂石土场所必须依法经营和纳税,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不得占用农用地,否则,一律予以关停和取缔。
二、对上述整治范围的从事开采加工销售砂石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主动接受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从事开采加工销售砂石土经营活动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在企业注册、项目备案、环境保护等方面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相关手续暂停办理。
四、严厉打击涉砂石土领域的黑恶势力,坚决惩治官商勾结等违法乱纪行为,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开采加工销售砂石土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加工销售砂石土行为的“保护伞”。
五、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法活动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速从严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联系电话:0556-6169959(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桐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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