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金融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金融领域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由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采取列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出行、出境、高消费,限制参与政府采购、土地供应、信贷融资,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
二、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严厉打击。并查明实际控制人财产及其非法向亲属子女等转移资产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资产变更实施联合监控,深度追缴全部涉案资产。
三、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中共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违规干预恶意逃废债案件处理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将按照相关程序和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有关人员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履行偿债义务,或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说明转移资产、隐匿资产等违法行为的可依法从宽处理。否则,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设立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举报电话,希望广大群众和各部门单位、金融机构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市法院举报电话:0556-6211289
市检察院举报电话:0556-6122000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556-6831194
桐城市人民法院 桐城市人民检察院 桐城市公安局 桐城市司法局 桐城市投融资与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桐城市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庆监管分局桐城监管组 2019年7月30日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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