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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缴费基数出炉,从8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相较去年,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有所下降。
省人社厅近日下发专门通知: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0340元,由此确定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最高为15085.05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在3017.01元至15085.05元之间自主确定。
与过去采用“小口径平均工资”(即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相比,现在采用“全口径平均工资”(即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加权计算)来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一方面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的实际收入水平,另一方面对于符合按下限缴费条件的职工能够减轻其缴费负担,相关企业也相应降低缴费成本。
新确定的缴费基数,与前期已实施的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打出了政策“组合拳”,实现了社会保险费基、费率“双下降”,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参保面。(詹婵娟)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本帖最后由 大神不是神 于 2019-8-3 08:5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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