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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汪东
尊敬的刘书记:您好!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但有一个问题不得不引起重视。我市有不少养狗居民,很多人遛狗时,不系遛狗绳,给行人带来安全隐患。而且狗狗随地大小便,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建议我市借此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之际,相关部门立项我市立项养犬管理规定。
回复单位:公安局
网友:您好。
前期,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犬类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治安大队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深入各社区开展规范养犬宣传工作。对于犬只负责人放任家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恐吓他人及驱使伤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今年以来,我局特警大队已捕杀狂犬9条。
根据市政府联席会议精神,按照“政府监管、饲养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犬类管理工作拟由公安、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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