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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值得,非常后悔,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被拘留后,犯罪嫌疑人江某说道。日前,江某在遇到城管队员执行公务时,不仅不配合,还谩骂殴打城管队员。然而,该男子的意气用事不但没有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让自己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2019年8月2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桐城市城管局四片区队员在文昌大道至福苑路段依法对在人行道停放的违停车辆进行现场处罚,江某看到自己的车辆被贴罚单后,情绪异常激动,就上前谩骂城管队员,就在城管队员耐心地向其解释说明相关法律知识之际,该男子不听劝导教育,突然就上前挥动拳头打向一名城管队员头部,致使城管队员头部、耳部等多处软组织损伤。
接到报警后,文昌派出所迅速出警,及时制止了该男子的违法行为,经过公安部门审查,现场群众的指正,桐城籍男子江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江某被处于行政拘留6天。
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文昌大道至福苑路路段是一条背街小巷,路面比较狭窄,但周边居民较多,日常人流、车流较大,一旦出现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就会导致道路通行能力受限,车辆行人出行不易,在此文明创建期间,城管部门依法加强了对该区域的管理力度,确保该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出行有序。但管理力度加强后,一些违停车主不理解,认为家门口是自己的私有领地,可以随意停车,经常与城管部门发生纠纷,在管理过程中城管执法队员始终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文明执法管理的工作理念,树立了文明执法、和谐城管的良好形象。
警方提醒
凡事应三思而后行,冲动不能解决任何事,若冲动造成违法犯罪,更会因此付出法律的代价,悔之晚矣。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网(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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