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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现实生活中,邻里纠纷却时常发生,此类纠纷解决得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谐,更关系到整个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5月18日上午,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促使双方和好如初。
2019年7月,被告黄某建房时在紧邻马某房屋一侧墙体的基脚处深挖地基,双方随即发生冲突,黄某用钢筋棍将马某家三台空调外机面板捣坏,马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黄某赔偿损坏的三台空调损失金额。案在审理中,马某申请对涉案的三台空调设备进行鉴定,2020年5月18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就送检材料进行质证,质证过程中,观察到两人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遂指出了双方问题所在。黄某不应该擅自建房,更不应该损坏他人财物,马某在得知黄某私自建房后,应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商解决此事,而不该与黄某发生矛盾冲突。见两人听得认真,承办法官又讲述了“六尺巷”的礼让典故,引导两人换位思考。经过一番释法明理,两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起近两年的邻里纠纷,在法官“情、理、法”并重的耐心调解下,促成了双方握手言和。(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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