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前往吕亭派出所办案途中,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206国道逆向行驶,民警随即指挥该车停到路边,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但驾驶人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出示相关证件。随后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对该驾驶人进行信息核查,发现该驾驶人所持有的驾驶证为C1证,当民警将查询结果展示给驾驶人时,驾驶人终于承认了持C1证驾驶半挂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倪某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违法行为合并罚款2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4分。倪某某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也被电子警察摄录,另行处理。(姚笃留 胡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