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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桐城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北街小学学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确保我校学区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招生范围。从2021年秋季入学起,城区学校凡已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在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二)坚持阳光操作的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在起始年级全面施行均衡分班,做到“两个均衡”:教师配备均衡、学生分班均衡。分班结果一经确定,及时向全体学生家长公开,原则上不再进行任何调整。
(三)坚持稳妥有序的原则。按照“两个一致”优先,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住址与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且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招生学区内,为第一批次。其余按相关条件类推进行批次设定,按批次条件实施招生。
(四)坚持“三个一样”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应条件(批次)入学后,要确保做到“三个一样”,即一样入学,一样就读,一样免费,和学校其他学生同等待遇。
三、主要内容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尚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学生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1.监护人房产(产权比例100%)在申请入学的学校学区;
2.优待对象子女入学。A.现役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庆市进一步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教体基〔2020〕75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公安系统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执行。以上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申请及材料均需经各驻桐部队政治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签署意见交市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办理。B.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招商引资重要项目企业管理层(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等)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市出台的有关优待办法,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投资促进中心签署意见后交市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办理。
房产类型包括:商品房、证件齐全的自建房、依法可以证明的祖居房、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户的回迁房。
第二批次
监护人房产属斐100%产权比例(仅限于直系亲属),且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招生学区的,按产权比例排序依次招生,额满为止。
房产类型包括:商品房、证件齐全的自建房、依法可以证明的祖居房、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户的回迁房、共有产权住房等。
第三批次
监护人住房为其他类住房,坐落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招生学区区域内。
房产类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单位公房、购买他人的回迁房。
第四批次
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住房,在申请入学学校招生学区区域内就业的。
(三)招生说明
1.每个批次招生均先招本学区,再招可选择区域适龄儿童。
2.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等。
3.在上述批次招生过程中,若现有的学位不能完全满足相应批次的申请人入学,将采取摇号选取的办法招满相应批次的学位;剩下的将由适龄儿童监护人提出申请,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其他学校入学。
4.上述批次招生完成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生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015年12月31日。仍按批次招生,每个批次按年龄大小顺序,招满为止。
(四)招生流程
第一步,网上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凡有意愿在北街小学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扫描“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二维码”(见下图),先注册,再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须对照学区划分方案和批次划分条件,自愿选择一个学校申请登记,不得重复申请登记。信息填写务必准确,凡弄虚作假影响招生录取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在网上登记的同时,关注“桐城市北街小学公众号”(见下图+),及时了解我校招生信息。
第二步,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
根据线上登记信息,学校将在“桐城市北街小学公众号”中发布具体审核时间,家长携带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北街小学审核。分批次审核,分批次录取。
第三步,统筹调剂(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
学校按照招生原则和招生批次接收学生入学。若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第四步,结果公示(公示日期8月16日-21日)。
学校在新生入学审核结束后,及时公示审核结果,同时向市教育局教育科上报新生入学名单。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所需材料
每个批次根据入学对应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由招生学校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学校存档。
1.所有入学对象需提供监护人及入学儿童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页面;
2.商品房需提供房产证明,未办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缴费发票;
3.自建房需提供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明、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街道、社居委两级出示的证明材料(若有房产证明,则无需出示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户回迁房提供原始房产证明或房产信息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市征收办出具)、拆迁安置协议、社居委回迁房安置房号分配确认表格;若购买他人的回迁房,则无需提供原始房产证明和房产信息证明、拆迁安置协议,但另需提供购房协议、缴款凭证;
5.父母无房产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三世同堂”户,另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住房证明(不动产中心出具);
6.公租房、廉租房需提供公房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
7.现居住公房的,需提供公房租赁证明或单位职工公房使用协议、监护人城区无住房证明(不动产中心出具);
8.申请第四批次入学人员需提供就业证明和租房证明;
9.以祖居房作为申请入学条件的,需提供合法的祖居房相关证明材料;
10.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组、材料审核组、结果认定组、疫疫情防控组等。
(二)加强宣传引导。根据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实行定岗定责;要有宣传展板,让家长及时了解学区划分、招生批次、招生政策;将本校招生方案张贴到本校学区内的每个小区;同时做好网上登记的培训工作。学校积极做好舆论引导,确保招生工作和谐稳定。
(三)规范 招生行为。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依法做好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和重度残疾儿童的送教上门工作,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进一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报名期间,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不私自接收非本校学区的学生,不招收201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桐城市北街小学 2021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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