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近日,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结合安庆市实际,明确了完善药品监管机制、提高标准参与能力、提高为企服务能力、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完善检查执法体系、健全稽查执法机制、强化药品监管协同、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完善监测警戒体系、加强风险排查治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发展能力等14项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激励担当作为等4项保障措施。 下一步,安庆市将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全力推动我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撰稿人:杨昕  审稿人:何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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