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分局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本着教育引导、宽严相济的理念,结合部门职责,在处罚企业的同时为其提供信用修复全程服务,截至目前,指导和帮助14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提前告知。针对部分企业负责人对信用修复重要性认识不足和不知道怎么修复信用的问题,该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向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授权的现场负责人进行宣传,告知其享有的申请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并从信用公示的方式、内容、时间、不利影响,修复的大致流程等内容向其进行讲解。结合《安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告知修复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对于在2023年7月1日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从公示期限、修复条件、需要提交的资料、其他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书面告知,让企业负责人做到“心中有数”。
到期提醒。针对部分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和往往一人身兼多职的特点,该部门安排人员定期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已结案的企业的信用修复情况进行复核。对已到公示最低期限但尚未进行信用修复工作的企业进行电话提醒,结合企业负责人自身的需求情况,有针对性给出建议。
帮办和代办。针对部分企业无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的情况,该部门主动对接企业,提供帮助甚至代为办理,邀请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员至生态环境部门的办公场所,现场下载、打印申请表格,指导填报并帮助录入信用中国网站相应的版块,完成信息提交。对于办公场所在外地的企业,制定了申请表格的模板,指导企业按照模板完善信息。然后企业将完善后的表格邮寄至工作人员代为上传,完成信息提交,有效节约了民营企业办事成本。
下一步,该分局将不断优化执法服务水平,常态落实信用修复各项工作,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发力,做出应有成绩。(方桐庆 徐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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