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集约节约利用林地资源、有效缓解林地供需矛盾,近日,我市出台《桐城市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实施方案(试行)》,保障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夯实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根基。 该方案明确“先补后占”机制,各项目用地主管单位要提前谋划,测算近两年使用林地需求,预先确定可用于占补平衡的非规划林地地块,提前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并申请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用于今后项目占用林地的占补平衡。 该方案明确“统筹平衡”机制。占补平衡以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控制。镇(街道)占用林地项目,原则上应在各自辖区内寻找符合划定条件的非林地进行占补;确实在辖区内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应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林业局在补充林地储备库中提出调剂意向地块,经供给地块的所在镇(街道)或市直主管单位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该方案完善了政策激励机制。对于支持非辖区内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的镇(街道)按每亩8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补偿经费由申请调剂单位支付;在补充林地上造林绿化符合造林绿化补助标准的,享受当年造林绿化补助资金;经市政府确认的补充林地,经权利人申请,依法发放林权证,坚持“谁造谁有、谁管理谁受益”原则,所造林木允许继承、转让。 该方案对林地资源核查确立了“新规”。对已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的地块,每年核查一次;林分质量下降甚至退化、灭失的,退出补充林地储备库,扣减当年度使用林地指标。 (撰稿人:聂英奇 陈爱华 审稿人:刘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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