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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重建乔迁本是一件喜庆事,然而双港镇的张某却被同村告上了法院。11月14日,该起房屋装修合同纠纷经桐城市人民法院双港人民法庭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诉称,熟人介绍其为张某杰、张某红两兄弟翻新的房屋进行装修,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基于信任未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后张某杰两兄弟继续外出务工,装修事宜全权委托给原告。2022年底,房屋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张家两兄弟仅支付了部分装修款,尾款一直拖延未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相应尾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双港法庭受理案件后,查阅了卷宗后认为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装修报价也系口头约定,双方对涉案房屋的装修价款争议较大,被告张某杰在审理中提出对房屋装修材料价格进行鉴定。考虑到涉案尾款标的金额,启动鉴定程序的成本较大,法官联系张某杰告知其鉴定成本和风险。随后又联系原告,询问其是否愿意调解,在尾款价格上作出适当让步。原告表示都是同村熟人关系,起诉是迫不得已,他愿意调解。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对装修工程款的总金额、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了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一起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争议得到圆满解决,实现定分止争的效果。
(桐城法院 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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