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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双港法庭:诉前调解一起赡养纠纷,守护老年人晚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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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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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9 08: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桐城市人民法院双港人民法庭积极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快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既保障了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又促进了家庭关系的修复。                             
  原告齐某某已年近七旬,育有一子一女,平日里随儿子生活。因原告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特别是近年来因病住院,支出了大量的医疗费用,其子一人照顾有些吃力,但女儿却因与其弟弟之间产生矛盾,没有及时承担住院医疗费用,更因在春节时没有回家看望齐某某,致齐某某一气之下将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子女支付原告自2016年6月起至2024年2月期间赡养费139500元、自2024年3月起按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支付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计12619.95元及后期相关费用。

  双港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涉及老年人赡养纠纷,本着“老有所养”的原则,在深入了解案情之后,通过讲解法条、列举案例等方式劝诫原告女儿要主动承担起赡养母亲的法定义务,使齐某某在经济上得到供养、精神上得到慰藉、生活上得到照顾。同时考虑到在化解矛盾时更要弥合亲情,充分做本案两姐弟的思想工作,找准矛盾心结,用心用情修复姐弟之间的亲情裂痕,让之前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的矛盾冰释前疑,缓解姐弟之间的对立情绪。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就赡养方式、赡养费用的标准、支付方式以及后期若原告生病住院开支承担等事宜等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由法院出具裁定书,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双港法庭将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好“六尺巷调解法”,最大限度地修复老人与子女之间的家庭关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安享晚年。(赵文生)

独特视角看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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