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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约翰·缪尔传:荒野中的朝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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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 12: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约翰·缪尔传:荒野中的朝圣者》


翻阅《约翰·缪尔传:荒野中的朝圣者》/(美)唐纳德·沃斯特(Donald Worster) 著;王佳强,何佳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6
中文版译本封面介绍:
“约翰·缪尔(John Muir, 1838—1914)
与梭罗、爱默生、约翰,巴勒斯齐名的自然信徒、文学大师、思想家,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现代环境保护运动的先驱。一生与自然为伍,多次挺进荒野、冰川,其文字感动过一个国家,深受青少年和自然爱好者喜欢。不遗余力地四处游说,受到西奥多。罗斯福等政要的赞赏,创立塞拉俱乐部,呼吁人们重视荒野的审美价值,并最终促成国会立法,推动了国家公园和荒野保护区的建立。
关于约翰。缪尔,已经有很多书。其中大部分都是研究语言学和文学的教授所写,因为缪尔也可以被看作一个作家。这些人更关心缪尔的著作,分析他的作品,从一个作家的角度来理解缪尔。但是我认为缪尔之所以重要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作家。他更是一个科学家,是打开那个时期历史的一扇窗户。
—唐纳德•沃斯特
一本记叙约翰,缪尔热爱自然的一生及其留给美国乃至世界遗产的精彩好书。”

看过一个小时BBC纪录片《约翰·缪尔》,看过约翰·缪尔的青少年回忆录,看过他写的几本散文集,看过美国大型纪录片中《国家公园》,对于约翰·缪尔的形象早就有了一个大概。
再看他的最新传记,我问自己你想要知道什么呢?
重新更深入地了解约翰·缪尔,或许更加深入骨髓了解他的文字是怎么产生的。对于我来说,显然很想从他的经历和经验里吸取对我自己风景写作的有益的启示。
425页正文仔细看到260页后,就开始粗粗的跳读,因为42岁缪尔结婚开始了10年经营农场生涯。此时基本上是美国社会的名人了,之前写过不少文章。55岁开始整理过去的文章整理成书。
中文本封面上列出了缪尔的著作:
“约翰•缪尔生前出版了九部著作,去世后又有五部著作以及两部书信集相继问世。
本书中提及的他的主要作品有
《夏日走过山间》《我们的国家公园》《我的青少年生活》《加州的群山》《墨西哥湾千里徒步行》《阿拉斯加之旅》《约塞米蒂国家公园》《斯蒂肯》《科温号巡航》《陡峭的小径》”
我买过这个书单中的六本,大致看了一下。
看了这本书之后,约翰·缪尔的形象更加丰满了。他是一个典型的美国梦的实现者,从一个穷困苏格兰移民家庭十来岁到美国,凭自己的天才和勤奋,通过写散文创造出一个美国人对荒野向往的准宗教式的热情和热爱。到四十出头与富裕的移民家女子结婚,十年经营岳父农场,再重回江湖,到76岁离世时房产价值24万美元,存款17万美元。这在当时绝对是属于非常富裕阶层。
他四十多岁以后,被美国几乎全民接受的名人,各个阶层都把他当成知己,从学者、大企业家到总统,还有普通的百姓。
他身上有一种美国人天生的妥协精神,这样他就能天生赢得各界的精英认同。这是一种平民精英的谦虚态度和处理方式。
当年两个约翰,一个约翰·巴斯德;一个约翰·缪尔。当时他俩都以大自然的歌手著名,不过,现在前者几乎被人遗忘了。
就个性和写作风格而言,我自己与约翰·巴斯德更接近,都是没有能力像约翰·缪尔在荒野中生存能力的人。
十分惊讶的是,青年时代的缪尔的三四位女性老师和朋友,或许在缪尔默默无闻时代,是他的巨大的精神支柱和推动力量。直四十多岁缪尔有些名气后,他的精神世界更多是男性朋友们的鼓励。
而且,三十六岁以后,他只是偶尔回到荒野之中,只是他的文章让读者觉得他一直仍是生活在荒野之中。
在这趟毕生难忘的旅途中,我穿越了上帝所创造的最耀眼、最美丽的光之山脉,因置身于它的荣耀中而喜悦不已。现在我只能怀着欣喜、感激以及期望的心情,祈祷能有再度见到它的一天。
-约翰 •缪尔《夏日走过山间》
缪尔花了五年半的时间在高地漫步之后,于1873年11月从山上下来开始在城市居住,将他污迹斑斑、破旧的帽子挂在俯瞰旧金山湾的一座房子里。他一连七个冬天都是这么做的。而在温暖、干燥的夏季,他则继续在内陆地区漫步。他开始着手搬家,是因为约塞米蒂山谷被大雪困阻的冬季,变得更加约束人且单调乏味,很难再有新的发现或知识方面的激励。他曾对城市不屑一顾,而现在却不可抗拒地被它所吸引。城市不仅为他的写作天赋提供了出口,而且提供了家一样的场所、朋友圈子和丰富的文化生活,这是在游客淡季的约塞米蒂山谷无法给予的。虽然他将永远把内华达山脉称为“真正的家园”,却是稍微有点自欺欺人。当每天都深入沉浸在自然荒野中的日子结束后,他选择在大城市中或附近居住,并在此度过余生。
那些在内华达山脉中远离城镇、农耕社区、道路和现代科技,几乎完全沉漫在荒野中的日子,将他转变成了一个面貌一新的人。他再一次重生,与自然界建立更高的联系——从正统宗教、家庭压力和工业劳动中解放出来。
这些经历留下的印象是如此深刻,以致无论他在哪里居住,脑海中总能轻易想起之前的那段时光,并想象自己从未离开过。他将在内华达的岁月延伸成一种青春永驻的传说,因此在他之后的所有作品中,好像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那些山脉一样。在之后的40年,尽嘗大部分时间都深陷文明的旋渴里,在他想象的眼中,他总是在高地区域某个地方的路上。因此他的读者也倾向于相信他刚从峰顶下来,稍做停留,明天就会返程。”P206

这里一个明显的问题:
荒野并不是适合现代人类长期生存环境,无论他有多么大的诗情画意——这如同中国陶渊明写的《桃花园记》的桃花园一样,这同医院一样,人类可以去那里疗心灵的伤痛,但是医生并不适合一生住在那里。
我对书中约翰·缪尔写的对中国人的印象文字大吃一惊。他的农场雇用过10多名华人民工,他又到中国上海旅游过。我前不认为缪尔对中国人有什么恶意和种族歧视: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璀璨多姿。上海则是中国对外的一个窗口。缪尔在他的农场接触的主要是来自中国的贫穷的文盲农民,他们几乎不会讲英语,且难以管理。旅行途中,他在日记本上潦草记录了如下文字,表达了对于种族、移民和同化的观点:
世界上大部分中国人都是优秀的,我们不能憎恨他们。仇恨人类任何种族是既愚蠢又邪恶的行为。与中国邻居相处时,我们必须按照基督教教义,怀有同情和慈善之心理性交往,顺其自然地各自独立生活。物以群分,人以类聚。与各个种族的人齐聚一堂是正确的选择,即使起初看起来,彼此存在差异,如爱尔兰人、苏格兰人甚至日本人,但是我们也不应该与中国人交往过密,因为他们的羽毛与我们的不同,他们似乎是在其他星球孵化的。美国能让几乎任何种族的人成为美国人,然而中国人⋯••
他在此停了笔,因为新搭乘的拜因号(S.S.Bayern)驶出了港口,前往新加坡以及人口众多的印度和埃及。
如同当时大多数白人中产阶级,缪尔认为美国大熔炉中深刻的文化差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只留下原先种族认同的表面特征。如果产生了统一的新国家,移民随之必然被高度同化。他认为盎格鲁一撒克逊一美国人确定了美国的国家准则:进取的精神,源自犹太教和基督教的道德,自由民主的承诺。但他也承认人的共性,即热爱大自然,具有慷慨或音啬的性格。他游历多国,没有从根本上参悟种族的差异性,但加深了对于人类多样性和相似性的思考。例如,站在中国古朴典雅、富丽堂皇的建筑前,他遇见的中国人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聪颖智慧,和他一样过着体面的生活;然而,在加州的中国移民看起来则十分不同,生活贫困,总是处在社会的边缘。”P352

我们平心静气阅读100前缪尔写的这段文字,再对于一百多年后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广大网民中巨大的俄粉、伊朗粉、哈马斯粉、胡塞粉,对这些国家和地区出现的西方社会认为的反人类的言行,总是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这会不会广大西方世界的大部分人心生恐惧,他们是不是会认同缪尔一百多年的评论,是不是认为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人仍然是一百多年前的中国人?!
这与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认可的价值观念背道而驰,当今的中国人是不是也要反思自己?



吴砺
20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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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砺,桐城人,生于1963年,1979年就读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系。大学毕业后在中国科学院从事科研工作,1997年曾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任访问学者,其后在硅谷工作。回国后一直在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已申请了五百多项国内外专利,并于2004年由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过第一本散文集《西海岸之》。2011年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散文集《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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