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先祖叶琛(1305-1362),浙江丽水人,生活在元末明初。其时与同乡刘基、 宋濂、章溢并称“浙东四先生”。先仕元,任过歙县县丞、青田知县等,后官至行省元帅(从二品);1360年,与刘基、 宋濂、章溢同赴金陵,投奔朱元璋,辅佐大明建国。1362年初,被朱元璋派至洪都(现南昌)任知府,当年3月底因降将反叛,城破被俘,不屈就义。大明开国后,被朱元璋追封为南阳郡侯,明史有传。明朝开国第一文臣宋濂曾写过一篇著名的叙事散文《叶治中历官记》,就是记述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良吏业绩,从侧面颂扬了叶琛具有“文治武功”的卓越才能。其一脉子孙有三四万人,定居在桐城、枞阳、庐江等地,分为四大支,称谓“项河叶”、“叶家河叶”、“峡山叶”、“水心堂叶”。 先祖南阳郡侯叶琛公赞 浙东四杰冠群英,治世能臣见典型; 青邑税革纾庶困,歙城教振起儒黉; 桃关战骨铭金甲,洪府忠魂炳日星; 三谏垦辞昭史笔,南阳侯爵慰丹青。 注:首联总括其作为"浙东四先生"的政治家风范。颔联分述青田减赋、歙县兴学两大德政,以"纾""振"二字彰显实干精神。颈联转写军事生涯,"桃关"指其扼守桃花岭抗明事,"洪府"则直指殉难之地,"铭""炳"二字暗合其气节与历史定位。尾联用"三谏垦辞"典故呼应其农政功绩,末句以南阳郡侯追封作结,既符史实,又寄寓后世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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