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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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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以房养老得以实现,需要满足3个条件:
首先,拥有对房子的产权,这样才有出租或者抵押房屋的权利;
其次,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使得房屋的出租或者抵押不至于影响正常生活;
再者,老年人的经济状况适中;经济条件很好,就没有“以房养老”的必要;经济条件过低,就不具备“以房养老”的条件。
丁克族欢迎,老人们反对
今年初,广州市政府提出“以房养老”模式,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意见》称广州将推动建立延税型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一时间引起社会热议,年轻人比老年人更认同“以房养老”,而丁克一族更表示欢迎。
以“广州可以实行以房养老吗”为题进行网络调查,由于上网人以年轻人居多,可视为对年轻人的调查。调查到结束共收到966票,其中反对者比赞成者多出近一成。调查数据显示,认为“以房养老”在广州由于条件尚未成熟,不可行的反对者占54.76%;而认为可行表示支持的赞成者占45.24%。在国企工作的白领小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挺好的,加上养老金,退休后可以游山玩水,生活更滋润。
而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个老人中,反对“以房养老”占了九成,大部分认为房子住了大半辈子,都有感情了,要留给子女。表示支持的是一个无子女的老太太,想留给子女也没法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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