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的若干规定》(马秘[2003]25号)等要求,现将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吴瑞华
男,1952年8月出生,安徽宣城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马鞍山师范专科学校历史专业毕业,现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现拟提拔为市委督查室主任。
1968年10月宣城县向阳公社下放知青;1970年12月马鞍山市建一公司工人;1978年2月就读于马鞍山师范专科学校;1980年3月起,先后任马鞍山市第四中学、第十三中学教师;1989年4月起,先后任市委办公室秘书、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机关党总支副书记;1998年12月任市委督查室副主任;2002年3月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江世伟
男,1956年7月出生,安徽和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安徽农学院皖北分院农经专业毕业,现任市人事局副局长。现拟提拔为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1976年1月和县张集公社下放知青;1978年7月就读于安徽农学院皖北分院;1982年7月任马鞍山市向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1988年8月任向山区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1989年9月起,先后任市政府办公室法规议案科工作人员、科长、秘书科科长;1995年9月任市吟诗节组委会办公室主任;1996年11月任市人事局副局长。
刘殊
男,1962年8月出生,安徽怀宁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安徽工学院铸造专业毕业,原任金家庄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现拟提拔为市委台办(市政府台事办)主任。
1979年9月就读于安徽工学院;1983年8月起,先后任马鞍山市铸造厂技术员、副厂长;1986年4月任市机械工业局团委副书记;1987年4月任共青团马鞍山市委工作人员;1987年6月起,先后任市经委(经贸委)企业管理科副科级办事员、副科长、科长;1996年9月任市经贸委副主任;1999年8月起,先后任金家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委常委;2006年5月免金家庄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桂华
女,1963年9月出生,安徽桐城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现拟提拔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副处)。
1981年9月就读于安徽大学;1985年7月任安徽省桐城县律师事务所律师;1990年12月任马鞍山市政府法制处科员;1994年3月起,先后任市政府法制局(办)副主任科员、法规科科长、主任科员、法制办副主任(正科)。
王光裕
男,1961年5月出生,安徽含山人,中共党员,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江苏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现任市审计局副调研员。现拟提拔为市国资办副主任。
1982年7月就读于安徽省商业学校;1984年8月起,先后任马鞍山市审计局商贸科办事员、副主任科员、副科长、科长;2000年1月任综合科科长(其间:2000.03-2001.08任市审计局局长助理);2003年8月任市审计局助理调研员(副调研员)。
宋金成
男,1963年12月出生,安徽芜湖人,中共党员,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江苏省委党校社会主义法制专业毕业,现任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副政委、党委副书记。现拟提拔为市公安局雨山分局政委、党委书记。
1978年9月就读于池州卫生学校;1981年8月任马鞍山市建一公司三队医师;1990年8月任市公安局花山分局湖东派出所民警;1993年6月起,先后任市公安局花山分局政秘科副科长、科长;2001年9月任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团委书记;2006年6月任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副政委、党委副书记。
张踽
男,1964年1月出生,江苏徐州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电大法律专业毕业,现任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现拟提拔为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1981年10月解放军南京军区后勤部战士;1986年1月任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平湖派出所民警;1991年1月起,先后任市公安局八科科员、一科副科长、主任科员、九科副科长;2004年9月任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方龙彪
男,1964年6月出生,安徽桐城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现拟提拔为当涂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
1984年9月就读于安徽大学;1988年7月起,先后任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91年5月起,先后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书记员处主任、立案庭庭长。
陈先银
男,1964年3月出生,安徽无为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安徽大学自考法律专业毕业,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办公室主任。现拟提拔为金家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
1981年9月就读于无为县师范学校;1983年7月起,先后任无为县响山乡吴桥小学、水口小学教师;1985年8月任无为县响山乡教育会计;1991年10月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商业饮食服务公司团总支书记;1992年9月起,先后任花山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办公室主任、政工科科长、副科检察员;1998年10月起,先后任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处级检察员。
公示期限为7天(7月6日至12日),来访者请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节假日不休息。
公示监督电话:12380
特此公告。
本公告内容可登录安徽马鞍山党建网(www.ahmasdj.gov.cn)查询。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200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