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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9-22 17: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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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判方孝标一门有罪,但必定就真有其罪了。”9 C" _, u8 k3 v" H% {* o1 @; `
我不以为是罪!!!!所以我要“遐想”并“浮想联翩”$ I5 r* B; ?, e" V( C/ \
再次申明,我本就是作家,不是史家,因此我不接受商榷。但我同时接受楼主的观点,我都当资料看。, H# X4 H# ?( s4 R% f
楼 ...0 N$ W6 T( ^) b, J( u$ k2 S O
清芬阁 发表于 2009-9-22 17:01 
: {: ]8 e& n: U; Z$ \# h- d% D4 z我知道原文本来就已经声明了“闲话”,所以我在末段也注明是以“闲话”来议“闲话”而已。不然,我也不能就这样马虎地写篇文章,以至于有许多地方明明可以作更明细的查考与解释,我都一概略去了。所以我写的时候,已经图了很多的省事。
/ j9 g6 C" r3 P+ X但即使是“闲话”也有立论的地方,有立论就可以有不同意见。此所谓“商榷”处。原文是认定方孝标有“反清”志向的,而我窃以为不然,于是略陈数例,一则反高阳的武断,二则定方孝标的意志。仅此而已。所以拙文固不存驳意,于是也不过随笔手记罢了。
, i4 U( k- f$ c6 Z$ h( ^; E事实上之前有位朋友说得很对,有时候小说故事闲话传说反而会比正经的“考证”文字更让民众接受。所以即使高阳写的是“考证小说”,本质为“小说”但依然被很多人潜意识中接受了观点,不是么?这也许是拙文的起始原因之一吧,本无严肃的驳辩,亦只需当作闲话聊侃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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