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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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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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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不与雇工签订合同,除了不懂法律外,还有误以为定了合同就要给雇工买保险,故意不订合同。其实只要你用工了,达到劳动法规定的需给雇工买保险的条件,你就是不订合同,人家到劳动部门要求仲裁或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必败无疑。有些公司用人唯亲,或者过分相信人品,或者大而化之不加防范,既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也没有具备执行力的管理架构,这不仅表现在小作坊式经营的小公司里,就是在桐城相对来说大公司也有这个毛病。对于那些能接触资金和生产资料的人,不能一味地相信人品,必须在使用开始就防微杜渐。自私是人的天性,合理的,无关善恶,说自己大公无私的,这个人是骗子,鼓吹“舍小家顾大家”的人更是骗子。个人利益的边界是他人的利益,逾越了才是恶。人的私德是靠不住的,人人内心都有狼性,制度、法律才是囚禁狼性的笼子。永远不要相信人的私德,那个“六尺巷”的故事是“正能量”,但它不能推动社会进步。公司用人,特别是掌握财物的雇员,一定要与其签订劳务合同类的契约,给他套上笼头,越过红线,交司法处理,管他是老板的大舅子还是小姨子。很多人可能说,这难以做到,做不到那出了问题又无法如自己所愿将其追究,这就要自己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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