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31074
- 积分
- 111
- 威望
- 0
- 桐币
- 0
- 激情
- 204
- 金币
- 0
- 在线时间
- 49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5-12-26

文都秀才

- 积分
- 111
 鲜花( 0)  鸡蛋( 0)
|
本人是鸿润甲第业主,昨日售楼部打来电话,说车位开卖,一问原来地下车位卖6万5,地上的车位3万5,本人听了只能呵呵了。这年头开发商当业主是死的么?
首先,地上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车位,毫无疑问,这类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由全体业主决定该车位如何使用及收费,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收费,收费在扣除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车辆管理费外,剩余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开发区拿业主的共有财产开卖,属于商业欺诈。
其次,地下车位,首先要问产权,请问鸿润房地产开发公司,你有这个产权吗?公共配套设施是商品房成本的构成部分,商品房卖给业主之后,开发商不再享有车位的处分权。同上,是属于商业欺诈!
最后,敬告各位业主,一起行动起来,维护我们的权利!民间传说,他们集团资金困难,不管是真是假,不能拿我们填坑!
说句题外话,碧桂园地上停车位管理费每月40元,地下停车位60元,想想吧,能卖他家为什么不买,金星中央城车位也拿来卖,看看有业主搭理他们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