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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桐城绿化

[第一时间] 敬告鸿润甲第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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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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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22:1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买呢,租不就行了还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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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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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1 09: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房子再好。。也没自己家独栋小别墅好啊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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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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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1 09: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鸿润甲第业主,昨天去看了,好坑爹,山水龙城那么大的小区路上的停车位随便停,鸿润甲第太坑,我们业主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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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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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1 22:05: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鸿润甲第业主。昨天也打了电话。我给挂了。谁能把小区现在的绿化发图片看看,我不在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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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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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09: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会飞的牛 发表于 2016-6-10 12:17
没有哪个小区不收费吧,天下乌鸦一般黑,

你是哪个?开发公司还是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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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09: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一吹就到 发表于 2016-6-10 22:10
为什么要买呢,租不就行了还便宜。

如果可以租,还用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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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09: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飞哥 发表于 2016-6-11 22:05
我也是鸿润甲第业主。昨天也打了电话。我给挂了。谁能把小区现在的绿化发图片看看,我不在桐城

求扩散,告知其他业主,留下QQ号,注明是业主,楼主QQ314892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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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09: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剑剑穿心 发表于 2016-6-10 09:14
建议弄个群,把大部分业主都加进来,一起协商,再去跟开发商谈判,最后没办法就走法律流程

QQ联系,314892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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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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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09: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告知后来的两栋高层的业主,应该是1号楼还有5号楼的业主,我们多层的业主交房要早些,当时基础设施还在完善,但是后来发现,安置楼的南面竟然没有围墙,开发商如此糊弄还要什么物业呢?希望你们在收房时要和开发商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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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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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09: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颁布之后,作为有车一族的购房人在购买地上停车位的时候,都会对起产权归属产生疑问:《物权法》不是说小区地面属全体业主所有吗?那建于地上的车位自然也属于业主所有了,开发商凭什么再出售? 其实,这是对《物权法》规定的误解。地上停车位是否归业主所有,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这些停车位是开发规划中的停车位,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意划定的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如果开发商占用小区内公共区域、公共道路随意划定车位出售,属无权处分,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将所得收益用于小区业主。 同时《物权法》七十四条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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