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胡金辉2在桐城网【市民心声】发题为 “史上最牛公安——桐城公安”的相关事件回复 网民胡金辉2,你好:欢迎你对我所民警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不断的改进工作,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你在网帖中反映的三个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徐文发打人事件。这起警情发生在2012 年6月23日,当时文昌所已于6 月28日作出治安调解。后来你在桐城网上发帖,文昌所已作出回复。这里不在重复。 二、关于徐文发再次带人打架。2013年2月27日,徐文发带人到你家闹事,这个警情我所已依法受理,目前民警正在积极调查中,待调查结束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理。至于你反映公安解释“你家乃是公共场所”,我们不知道是你的气话,还是其他原因,家与公共场所法律界定非常明确,不须争论。我们希望你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要伤及无辜。 三、关于砸玻璃事件。2013年元月31日21时30分左右,家住本市文昌街道金凯大都会小区3号楼2层住户王兆祥(男,69岁,退休职工),与其楼下胡仲翔(男,58岁,无业,在自家中开小饭馆)因生活锁事发生矛盾,王兆祥下楼拍打胡仲翔家门,怀疑胡仲翔关了他家的电闸,胡仲翔未开大门。胡仲翔从院子门出去,从地上捡起一个水泥块砸向二楼的王兆祥阳台窗户,将王兆祥二楼阳台窗户(双层中空玻璃)玻璃砸碎。后双方继续争吵,有居民报警,文昌所很快出警,制止了事态的升级。文昌所及时的调查取证,固定了证据。因双方多次发生纠纷,积怨很深,为钝化矛盾,文昌所决定冷处理这起警情。因2月4日就是农历小年,文昌所民警就上王兆祥家做工作,首先于2月5日由民警找人将王家被砸坏的阳台双层中空玻璃换好,同时委托物价机构进行价格鉴定,以保证双方过好年,中空玻璃的费用由民警先行垫付。待过年后,双方冷静下来,再进行调解。2月28日,文昌所办案民警先后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分别沟通,达成了调解的共识。3月1日上午,文昌所办案民警通知双方当事人,邀请了公园居委会的梅胜利主任、金凯大都会的物业公司副经理叶秀梅女士参加,在文昌所调解室进行调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在文昌所民警的主持下,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三点调解意见:1)、双方互有过错,各自向对方口头道歉,取得对方谅解;2)、胡仲翔赔偿王兆祥窗户玻璃费用180元,当场已支付;3)、双方遵守2012年6月28日签订的治安调解协议书,于2013年6月1日后不在金凯大都会3单元1楼经营饭店。后双方当事人、见证人、主持人分别签字确认。 桐城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 201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