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七九二通讯(十九) (一百三十四) 99年我们全家三口与公司同事一道去平潭岛游玩。我们公司有几辆车同时走,我们坐在一个面包车上。平潭各景点之间很有一些距离。我家四岁小子与我公司同事贤伟的六岁女儿和我都坐在面包车后排。到了下午,我那小子坐在车上觉得有点无聊了,他手拿着一对刚买的大贝壳,将两贝壳唇边碰了一下,说了一声:“亲嘴”,两手分开贝壳后,将贝壳再碰了一次,又说了一声:“亲嘴”,这次他身边那个六岁小姑娘生气了,头扭到一边,说了一声:“真流氓!” 吴砺 2013.01.20 (一百三十五) 如今这个时代没有手机的人比不穿衣服(刚出生的婴儿除外)走在大街上的人还少,很不幸的我就是其中一员。不带手机的人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有可无的人,他一定是没有朋友,也是被朋友遗忘的人。若一个人是公司总经理,他怎么可能没有手机? 几年前,我要去上海嘉定,我先告诉我的一个朋友,我的朋友说:“我开车到机场接你,告诉我你手机号码。”我说我没有手机,我的朋友气得立即在电话那端骂开了:“你他妈的真是一个神人!” 其实从零三年到现在近十年,我没有出过国,出差次数决不超十个手指数过来的数,与朋友们聚会次数也不超过十个手指数过来的数,给朋友打的电话次数也许勉强超过十个手指数过来的数,你说我要手机干什么? 对此我唯一受到的一次表扬是我那位的一个同学听我那位说我没有手机,他说了一句:“呵,胡锦涛也没有手机。”真不亏是为一个优秀的商人说的话。 一个人发呆胡思乱想时,若身边手机响了,打完电话后,若他还想回到他发呆时精神状态也许要等上十几年,这是我不要手机的一个理由之一,这如同练气功的人带手机在身边这气功可能就不易练成。 尽管我不带手机,可常被手机烦,如晚上在小区操场走几圈时,常听到小区走在操场的妇女们用超大嗓门向手机撒野,声震林木,响彻云霄,经久不息;或坐在公交车上常听到有人象晚年的卡扎菲上校一样对手机慷慨激昂地说数小时,但你又没有耳塞,想不听都不行。 前不久,我在街上无意中看到有人溜狗时,给狗嘴上套了一个小竹笼,不由心为之一动。是啊,这一个小小竹笼,一是可防止狗这东西乱咬人,二也是防止狗乱说话打扰别人,这真实一个绝顶聪明的发明。这发明既然可以用于狗,为什么不能用于人呢? 于是我立即准备申请一个将手机麦克风放置于隔音口罩中消去手机对他人打扰个人专利。我与小弟和我家那小子讨论了这个方案,小子们都说,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见过这样发明,我不由信心大增,给律师送去一个个人发明专利,同时不由有一点得意,发明手机的人给人自由,如今我这个不用手机的人要给这种自由一种约束,我将与发明手机的人同样伟大啊。 谁知律师一点都不买账,他把我那么伟大的发明专利改写成十分简单的实用新型专利,我看了心里有些窝火,我说我愿花更多钱申请发明专利,我的设计是一点点革命啊,花这点钱值啊。律师先生很不客气的回信说,你的想法已有好几个专利与你相似,只能申请实用新型。果然,中国真还有两三个闲人这过去五六年共申请七八个专利与我构想类似,其中还有一个是初中生想的主意(这倒是正常了)。只是他们想法是有,专利没有太多可操作性,我还是胜他们一筹,不过我也只能申请一个实用新型专利了。只是如今乔布斯已仙逝,谁还会用我的这个伟大发明? 吴砺 2013.01.18 (一百三十六) 今天是星期天。我难得同我家上高三的小子去市内新华图书城买书。我买了一盒五片装《英文名曲经典》。全是经典情歌。回到家中,我只好求这小子帮我将这些CD歌曲从计算机上转到我的 Ipod 上,因为我不会弄这些。这挺费时间。为找话题,我找出我大学时代找的女孩照片问这小子说:“按你的标准,你认为我大学找的第一个女孩长得怎样?”这小子过去当然已看过这些照片,他现在看也不看一眼说:“不上六十分。”不用说我吃了一惊。我忍不住又问了一句:“你厦门阿姨呢?”“六十五分。”我的好奇心被激发起来了,我接着问:“那我的大学同学Rose呢?”“那个女博士?可以打七十分。” 难怪当年七九二那么多男孩对Rose感兴趣。我在震惊之余,不由对这小子说话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因为他是处在逆反心理最强的时期,什么都爱倒过来说。但这次我无法判断他是正说还是反说。 过了半个小时,我那位从外面回家。我告诉她我们刚才的谈话。“啊?!给Rose打七十分?呵,这可能与感情有关,因为菁宇与Rose长得很像。”我那位说道。菁宇是我那小子初中女同学,上高中时回新加坡读书。她是那个学校高中五千米长跑冠军,数学总是年级第一。这丫头曾动员我那小子去新加坡去读高中,而且说她父母一定会同意让我小子住她家里。现在每年回国总要约我那小子见一面,这丫头初中毕业时到我家来过一次,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 我说:“其实我大学找第一个女孩长得还可以啊,你要拿现在欧洲那些公主照片看,她不比她们逊色啊。” 我那位说:“Rose长得很大众化,男孩子最喜欢这样女孩子,只是她太有本事了,没有几个男孩子能找得上;你厦门那位憨厚漂亮,长的很平民化,长得很像雅子(附: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雅子是谁)。她如果当年在U大读大学,追求的男孩子一定会很多的,我第一次见到她时,觉得她与日本皇妃雅子真的很像;你U大那位嘛,长得很怪,长得与谁都不像,她只像她自己,真是一个母老虎。男孩子多很现实,估计没有几个男孩子敢找她,更谈不上喜欢。你要说她长得像公主,也行。” 吴砺 2013.01.28 (一百三十七) 冀洪说的也是。日本现在看上去肯定比较文明,比如若现在一个日本人再在东京街头拿着一把日本军刀砍下一个中国人的头,肯定自己也要送命的。 我所能谈的日本人肯定是本能地谈论一九四五年和一九四五年前的日本人。因为我没有在日本住过,只是在羽田机场呆过两小时,而且那机场中基本上还大都不是日本人。我所谈的日本人一定是二战中当神风敢死队的日本人,在中国胡作非为的二战期间的日本人,在大连旅顺港屠城的日本人,而不是现在温文尔雅漫步在东京街头同我们一样已过上正常人生活在正常社会中的现代的日本人。 这也不能怪我。你若问没有来过现在中国的美国人和欧洲人他们对中国人的印象,也许他们大部分人心目中的中国人都是穿着绿色没有领章军装手拿红宝书嘴里喊着“杀”“杀”“冲”“冲”的红卫兵形象;或是有长辫子清代在美国筑路华工形象;或是混进黑帮之中李小龙那样大脑简单武艺高强的中国人形象,谁能想到中国现代城市和现在中国人的形象? 明治维新到二战结束前的日本人对中国人而言无疑象是地狱派来的吸血鬼和面目狰狞的恶魔。 这个星期六我看了电视台介绍乌鲁木齐一家人养一群狼的故事。这家收养牧民从狼窝中掏出刚出生的狼崽,也养了几只成年的狼。那成年的狼养几年野性一点未改,总会攻击人。(我看到BBC一个五集介绍狼到狗进化史科教片,那记录片中狼专家说狼崽刚出生头三天若没有被人类收养,终身都不能被驯化了。)而狼崽长大以后同养狼家七八口人很和谐,几乎像狗一样,只是主人拉着驯化的狼路过路上狼从未见过的牛奶箱时,狼拼死都不愿,因为狼本能“小心”,而主人家养的德国狼狗只是微微有点犹豫就走过去了。 若把中国人、日本人、德国人都比作犬类,中国人则可称为狗,那日本人德国人一定可被称为狼,如今的日本人则可被称美国人用现代文明养大的狼。他们似乎像狗一样与人相处,但我怀疑他们本性仍是狼。只是现代德国人被教育二战中他们狼父辈狼爷辈是有罪的,而现代日本人却被教育他们的狼父辈狼爷辈没错,他们过去吃人只是因为美国人逼的。这样目前与人和平相处的狼让人无法不怀疑只要有机会时他们会不会学他们的父辈和爷辈。 我更怀疑若不是山姆大叔现在有重兵驻扎在日本,同时手中还拿着猎枪和打狼棒,日本这些现代狼崽们是不是会立即学他们的父辈或爷辈? 当然,狗也不总是那么美好。三十年前我们中国人也不过是一群相互撕咬的疯狗,也才刚刚过了一点平静的生活。 不过我还是怀疑冀洪的“中日再战,中国肯定赢!”的结论。我担心中国的独生子女已经或正退化成父母怀抱中只有家猫大小的宠物狗,那日本狼崽可能一口就会咬死好几个。若未来中日再战,保家卫国的任务可能再次落到从美国驾驶 F35, F22 冀洪,乐观,文约,山川的ABC们构成的第二代“飞虎队”身上了。 吴砺 2013.02.25 吴砺 选自待出版的散文集《至远方朋友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