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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壹条龙

我有问题想问后知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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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8: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2# 0932 的帖子
偶想楼主在发这张帖子之前应该是有详细阅读过新手必读(社区管理规定导读帖) 和  桐网会员管理规定,相信应该也看到了上面这段内容,偶认为楼主所说的这张认识你,让我们的幸福如此悦耳帖子完全可以以上面的第四点"回复与主题无关内容"理由删除部分回复内容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锁定或删除主帖,对于该帖后知管理员的处理方法偶个人完全赞同。
---------------------------

复0932您102层的回帖内容并非如梦发表而是引用桐网会员管理规定中的内容,这点我在本帖10楼中已经说明。
-------------------------------------------------------------以上引自如梦104楼内容-----------------------------------------------------------------
至于情节严重与否
是依靠某个人的主观认为...
还是有一个可以量化的
并且是具体的操作化定义呢`?
也就相当于司法解释吧?

如果轻重完全是管理员的一句就等定夺的..
那在我看来,
整个TW的管理规定都是一纸空文...
该会员没有填写今日想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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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8: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mp3]http://www.lxbok.cn/plugins/music/taiyang.mp3[/mp3]

[ 本帖最后由 飞火神鸟 于 2009-1-18 18:45 编辑 ]
我是属于深山的狼
我的眼神是邪的 我的脚步是轻盈的 我的行踪是飘忽的 我的身边是孤独的 ......
如果你在黑夜与黎明的交接处看到了我的灵魂,
可以告诉我是什么颜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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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2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果然热闹!       TO疯一的那个男昂:你的嘴可以去卖臭豆腐了!绝对正宗!    再TO如梦那个小昂:你总是强调什么版规第四…那把所有的茶馆的帖都给你第四版规一下!累死你这小昂!   楼下要吵要闹请继续啊。我是出来打酱油的、关我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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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21: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932 于 2009-1-18 18:27 发表
如果轻重完全是管理员的一句就等定夺的..
那在我看来,
整个TW的管理规定都是一纸空文...


管理规定只是一个大的框架,这也是每个版块都会由版主制订相应的版规的原因所在。

-----------------------------------------------

其实我非常不赞同相关帖中个别网友的言论,认为0932会员存在火上浇油、挑拨离间之嫌。我个人认为所有关注此帖的会员(比如:飞火神鸟、妙手偶得)应该都是希望一条龙会员反映的问题能够尽快得到合理解决,不会真有人是抱着那种看看热闹、唯恐天下不乱的阴暗心态,这也是我个人、管理层以及楼主一条龙MM所不希望看到的。相信大家都是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这个问题作出的回复和评价,每个人心里都应有一杆称。

为了即时处理此问题,后知管理员真的非常重视,召开临时管理例会,上网频率也由以前的四五天一次改成现在的一天一次,由此可见后知管理对"百合大厦被封"问题的重视程度以及其处理该问题的积极态度。可能这些话又会被人误认为是管理层的官官相护,对于这点偶不想作过多的辩解,理亏也好穷词也罢,没关系,在桐网里偶所说过话所做的事并不强求所有的人都能理解,毕竟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当然如果有桐油对如梦个人或者其它管理人员有什么意见都欢迎随时提出(站内或发帖均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现在处理方案已由后知管理宣布,个人还是倾向于一条龙MM本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或不满意的地方。

同时祝福所有因此事情绪受到影响的桐油们,都能够像楼上的楼上的配的那首歌中所唱的一样,心情随之豁然、轻松、明快起来,像春雨里洗过的太阳般!(谢谢飞火神鸟会员,我也很喜欢这首歌,欢迎您有空去影音发帖)

最后还想建议大家把关注该帖的热情转向『桐网爱心行动』——为家庭暴力事件中受伤的桐城女子高庆芝捐款活动中去,毕竟网络虚拟,可生命真实,呼吁桐网全体会员能伸出援助之手,热情参与此次捐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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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21: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梦小昂:你好!我非常同意那个03什么的那一段话!因为事实确实如此!就拿影音娱乐来说:发帖不能只发单一的播放器。这是谁规定的?你规定的!你站在你的那个角度来看、当然是有道理了,那我就认为不合理!站的角度不同嘛,所以我认为那谁的话还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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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22: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Θ傲气dё如夢 于 2009-1-18 21:40 发表


管理规定只是一个大的框架,这也是每个版块都会由版主制订相应的版规的原因所在。

-----------------------------------------------

其实我非常不赞同相关帖中个别网友的言论,认为0932会员存在火上浇油、 ...

呵呵...一再认为我等是在扮演一个什么阴暗角色...
而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本身就没有可以用于操作性的东西..
非得不承认,还要污蔑什么挑拨离间.
管理规定只是一个大的框架,这也是每个版块都会由版主制订相应的版规的原因所在。
其实我非常不赞同相关帖中个别网友的言论,认为0932会员存在火上浇油、挑拨离间...(引自如梦语)

框架是什么?框架代表的意思就是不够完善的初步意见....那就是半成品了...我这样认为应该没问题吧..
由版主制订相应的版规?那就是说规则的制定者只有斑竹,而不是广泛征集意见,并且缺乏监督..立规权、司规权、行政权...都是你们掌握的..
.我们能有什么话说呢?
其实我也就没指望有什么言论自由的...
就是想看看你们一哄而上的气势...
蔚然壮观..
回到我的问题,
规则中的视其情节...
是谁视谁的情节呢`?
具体的操作起来又有什么样的准则呢`?
信不信我马上就能找到我也认为绝对的垃圾水贴?
我也可以按照我的标准去判断呀....
标准就是需要量化的可操作性定义...
就比方说同样是违法或犯罪
为什么所处的处罚和刑罚会不一样呢`?
因为有从重或从轻情节..
都是有定义可以去操作的...
如果都像你们这样
凭着自己的感觉与情绪去判断...
那早就天下大乱了....
综上所述...
所以才认定你们那是一纸空文..

PS;当然,你们可以删贴封号...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也好让众人看清楚一些东西...奉劝一句,有过失无须强硬狡辩.思而后行才是正道....
群起而攻并且大量使用缺乏说服力的通报式言辞,是山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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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23: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妙手偶得 于 2009-1-18 21:58 发表
如梦小昂:你好!我非常同意那个03什么的那一段话!因为事实确实如此!就拿影音娱乐来说:发帖不能只发单一的播放器。这是谁规定的?你规定的!你站在你的那个角度来看、当然是有道理了,那我就认为不合理!站的角度不同嘛,所以我认为那谁的话还是有道理的


恩,这个问题您如果不说偶还真不知道您对“影音发帖谢绝播放器”这条有疑义,现在既然您提出来了,正好影音现在也增加了其它两位版主,能不能再给我们一点时间,等年后另一位版主回来,征求下他们以及广大会员的意见,看下如何作相应修改。您觉得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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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23: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争辩到现在,口才MS都是很不错,我嘴巴笨,不会说,有这样的口才的人才,都去做点其他的事吧!~现实生活很难哦,买房子,买车,养家,等等。。。。。。。。
金麟豈非池中物    壹遇風雲便化龍
九宵龍吟驚天變    風雲際會淺水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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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00: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932 于 2009-1-18 22:52 发表
呵呵...一再认为我等是在扮演一个什么阴暗角色...
而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本身就没有可以用于操作性的东西..
非得不承认,还要污蔑什么挑拨离间.
框架是什么?框架代表的意思就是不够完善的初步意见....那就是半成品了...我这样认为应该没问题吧..
由版主制订相应的版规?那就是说规则的制定者只有斑竹,而不是广泛征集意见,并且缺乏监督..立规权、司规权、行政权...都是你们掌握的..
.我们能有什么话说呢?
其实我也就没指望有什么言论自由的...
就是想看看你们一哄而上的气势...
蔚然壮观..
回到我的问题,
规则中的视其情节...
是谁视谁的情节呢`?
具体的操作起来又有什么样的准则呢`?
信不信我马上就能找到我也认为绝对的垃圾水贴?
我也可以按照我的标准去判断呀....
标准就是需要量化的可操作性定义...
就比方说同样是违法或犯罪
为什么所处的处罚和刑罚会不一样呢`?
因为有从重或从轻情节..
都是有定义可以去操作的...
如果都像你们这样
凭着自己的感觉与情绪去判断...
那早就天下大乱了....
综上所述...
所以才认定你们那是一纸空文..

PS;当然,你们可以删贴封号...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也好让众人看清楚一些东西...奉劝一句,有过失无须强硬狡辩.思而后行才是正道....
群起而攻并且大量使用缺乏说服力的通报式言辞,是山寨的行为...




其它版我不是很清楚,但影音版的版规在制订时确实有请广大会员提意见,但现在版规帖已多次编辑,也无法找到相应依据。0932您现在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以后在这方面一定会更加严谨。
再次感谢您向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影音版规以及制订版规中存在的不足我们会努力完善,对此给您及大家带来的不便希望谅解,谢谢!

另外关于“挑拨离间”这点,之前回帖也已经说明,我个人并不认同。如果因为如梦引用有令到您产生误会,我愿意向您致歉,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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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08: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咋又转移到影音版了?“穿越”?
我是属于深山的狼
我的眼神是邪的 我的脚步是轻盈的 我的行踪是飘忽的 我的身边是孤独的 ......
如果你在黑夜与黎明的交接处看到了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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